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蚕业科学技术研究,促进蚕业健康发展。承担蚕业就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开展蚕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提供蚕桑种质资源保护、蚕桑技术指导、良种繁育与推广、蚕种冷藏、浸酸、浴消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一室八处三所: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宣传教育处、开发建设处、后勤保障处、科研技术处、技术推广处、产业发展处、蚕桑技术研究所、蚕桑品种研究所、良种繁育试验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480.78万元,支出总计5,480.7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支出均增加239.85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收入增加了695.15万元(市商务委增加400万元、市科委等增加295.15万元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减少了169.3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了24.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了261.85万元,品迭后共计增加239.8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436.9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结余4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4.82万元,占75.68%;事业收入249.36万元,占4.59%;其他收入1,072.78万元,占19.7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5,48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0.38万元,占62.59%;项目支出2,050.40万元,占37.4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43.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职工的职业年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1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32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拨款1159.16万元(退休人员2017年3月移交社保机构),减少了住房公积金94.22万元(由于2016年有财政清算的2015年新进职工公积金及基数调增所致),增加了市发改委蚕业多元化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拨款800万元,增加了商业服务业284.06万元。品迭后较上年减少169.32万元,下降3.95%。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6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于2017年3月起改由社保机构发放,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7年3-12月的预算972.9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在2017年未列入年初预算,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预算43.82万元;2017年增加市发改委蚕业多元化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预算800万元;以及追加天桥倒塌整治等专项经费增加预算165.46万元。品迭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6万元,下降1.23%。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69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拨款1159.16万元(退休人员2017年3月移交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94.22万元;医疗保险减少3.11万元;增加了市发改委蚕业多元化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拨款800万元;增加了市财政天桥倒塌整治等专项经费165.46万元;以及增加了养老保险等支出209.35万元。品迭后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69万元,下降1.93%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拨款972.91万元(退休人员2017年3月移交社保机构);增加了市发改委蚕业多元化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拨款800万元,增加了市财政天桥倒塌整治等专项经费165.46万元。品迭后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5万元,下降0.18%。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技术支出800.00万元,占19.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市发改委蚕业多元化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0.32万元,占15.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2.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退休人员2017年3月移交社保机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61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85.42万元,占57.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财政天桥倒塌整治等专项经费16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28万元,占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06.63万元,较上年减少920.0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1460.12万元(上年度增加退休职工退休费及退休人员2017年3月移交社保机构两部份减少的金额);住房公积金2017年减少178.65万元(因2015年招工增人2016年清算增加公积金),职工工资由于增加薪级工资和社会保障缴款增加718.6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1.18万元,津补贴134.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款196.42万元,绩效工资673.5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243.10万元,职业年金6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5.53万元,公用经费40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6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降低物耗节约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50万元,手续费0.38万元,水费9.37万元,电费20.45万元,邮电费4.20万元,差旅费9.18万元,小型维修费9.40万元,租赁费9.35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培训费4.43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专用材料226.85万元,工会经费13.94万元,福利费20.91万元,公务车运行费46.00万元,其他费用10.45万元。
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严格执行国家“三公”经费预算政策,坚决不突破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全院上下层层落实,坚决不突破上一年决算红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特平。二是我院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与上年持平。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超预算决不报销。四是我院与2016年一样不安排因公出国,也无预算支出安排。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院与2016年一样不安排因公出国,也无预算支出安排。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不安排因公出国,同时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院严格按照公务车购置办法,2017年没有增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没有增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工作联系、市内外桑蚕种业务工作联系、蚕桑技术指导、因公出行等、以及桑园施肥、打药、除草、接送栽桑养蚕临时工、蚕桑基地收购蚕种茧等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在物价增长的环境下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做到零增长。
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桑蚕种往来单位到本部门学习交流调研、西南大学等科研人员来本部门学术交流等招待费用。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如有超标接待,一律由接待人员全额自行支付,杜绝了超标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无超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不突破上年数这个红线,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超预算超标标决不报销。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8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9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按决算口径无机关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公务工作联系、市内外桑蚕种业务工作联系、蚕桑技术指导、因公出行等、桑园施肥、打药、除草、接送栽桑养蚕临时工、蚕桑基地收购蚕种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与上年度和年初预算持平,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主要从事蚕业科研、桑蚕品种保护、技术推广等业务工作,所采购物品全部为桑叶、蚕种茧、农药,化肥、漂粉、试剂等物资,故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及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0万元。对蚕业科研与技术推广、选种选择经费、桑园基础综合整治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达到预定绩效目标,其中在蚕业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中,加大了蚕桑应用新技术、蚕桑新品种的研发,建成了蚕品种保护与新品种选育及适应性研究实验室、桑品种保护与新品种选育及适应性研究实验室、蚕桑资源多元化综合应用研究验室各1个,按期完成所有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在选种选择经费项目中,通过选种、选原种基础建设,达到全市蚕种种源基本保证,蚕种资源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大面积蚕桑生产;在桑园基础综合整治项目中,针对生态桑资源产业化技术研究与示范园100亩、桑品种基因库15亩、桑品种选育母种园与桑品种比较试验园20亩,家蚕转基因育种研究专用桑园100亩,桑蚕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专用桑园200亩,以及蚕品种种选育、蚕品种保护及蚕种母种、原原种、原种、普种繁育所需桑园,进行了综合整治,修建和完善防洪抗旱设施设备,逐渐更新桑树品种,以确保蚕业科研、蚕种选、繁育工作顺利进行。本部门努力将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
办公电话:023-68275568
电子邮箱:1162923932@qq.com
网址: http://www.cqscky.com/news/view/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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